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十一运会宣传画征集启事
文章来源:十一运会官方网站 作者: 发布时间: 2008-10-30
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运动会 宣传画征集启事
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运动会将于2009年10月在山东举行。十一运会组委会自即日起向全社会征集宣传画方案,有关事宜如下: 一、作品创作要求 1、体现竞技体育“更快、更高、更强”的特点和中华体育健儿奋勇拼搏、勇攀高峰的体育精神。 2、体现十一运会“和谐中国,全民全运”的办赛理念。 3、体现山东人民热情好客、文明友好的精神风貌。 4、主题突出,创意独特,构图新颖,色彩明快。 5、宣传画为一套8幅,单幅印刷规格为60cm×90cm,竖式构图。每件作品均必须具备主标题“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运动会”及英文“THE 11th NATIONAL GAMES OF THE PEOPLE’S REPUBLIC OF CHINA”;十一运会会徽、吉祥物、主题口号作为设计基本元素,应包含在画面内使其成为宣传画的有机组成部分;8幅作品中应有一件以会徽为主画面,一件以吉祥物为主画面。(会徽、吉祥物、主题口号标准图样请从十一运会官方网站下载) 二、作品提交方式 (一)纸质作品提交 请将作品装裱在黑色底板上,A4幅面,一式两份,并附带下列文件邮寄至十一运会组委会新闻宣传部。 1、作品创作理念的简单描述。 2、作者姓名(或单位名称)、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。 (二)电子邮件提交 电子邮件标题为:(作者姓名)十一运会宣传画作品,作品请用JPG文件格式(2M以内),并附下列内容: 1、作品创作理念的简单描述。 2、作者姓名(或单位名称)、通讯地址、联系电话和个人有效证件扫描电子文本。 组委会收到参评作品电子文本即回复电子邮件确认。 三、截稿日期 2008年12月31日(以收到邮戳或者电子邮件时间为准)。 四、评选方式 本次活动由国内专家组成评委会对作品进行评选,并请公证人员全程公证。十一运会组委会成员和评委会成员均不能参加本次征集活动。 五、奖励办法 1、入围作品40幅(5套),每幅作品获奖金1000元。 2、最终入选作品8幅(1套),每幅作品获奖金8000元。 入围作品与入选作品均颁发证书,不重复计奖。请获奖者按照国家规定自行纳税。 六、注意事项 1、如果作品入围,组委会将要求作者提供作品的高精度Tif文件和本人签署的著作权确认书(请从十一运会官方网站下载)。 2、所有提交的作品一律不退还,请投稿者自留底稿。 3、在组委会公布评选结果之前,作者本人不得自行发布或者发表参评作品。 七、联系方式 地址:山东省济南市经十路16878号翰林大酒店四楼446房间十一运会组委会新闻宣传部 邮编:250014 电话:0531-82072737 联系人:郑恩亮、齐冬 十一运会官方网站:www.11th-games.org.cn
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运动会 组委会新闻宣传部 2008年10月30日
编辑:曹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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